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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葛祥林教授应邀来乐鱼leyu(中国)法学院做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6-09-16浏览次数:75

   

914日晚,博雅楼模拟法庭教室座无虚席,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葛祥林教授应邀来乐鱼leyu(中国)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以人为本?新型法益探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张卫彬教授主持。

葛教授从德国传统法益理论入手,重点反思“环境法益”作为新型法益在刑事法律领域遭遇的理论与实践难题。根据葛教授的梳理,在德国,环境法律规范有着很悠久的历史,最早的规范可以上溯到中世纪;但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环境法则是新生的法律部门。当下德国环境法律制度的特点:一是重视行政程序;二是重视事前环境评价;三是强调大众参与;四是将民事法律责任放在次要的位置。德国环境法主要规定了公法责任,但涉及污染环境行为构成犯罪时,逻辑上而言,环境法益与传统法益存在不一致之处,需要重构环境本位与人本思想之间的和谐关系。

同学们对葛教授的论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讲座交流阶段,提出了许多问题,葛教授一一做了解答。最后,讲座在全场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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