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3:30,由校人事处、科研处和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科学研究方法系列培训(2014-2015)”第九讲在东校区博雅楼402会议室开讲。本期邀请法学院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刘永伟教授作“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的撰写”的专题讲座。
刘永伟教授开篇特别强调选题的重要性,并指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设立旨在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所以一定要紧扣现实热点难点问题,重点从国家规划办发布的年度选题范围内拟定相对中观的题目。当然,为了避免项目申报题目“扎堆”、“撞车”现象发生,也可结合自身专长和前期研究基础拟定自选题目。
在国内外研究现状方面,刘永伟教授指出,在归纳本领域的国内外专家研究成果时,尽量做到不遗漏,更不要贬低前人的成果。而且,在撰写此部分内容时语言要高度概括,力求简练,且通俗易懂。在撰写选题的意义时要正确区分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要混同。尤其是,要重点撰写现实价值和意义。
在课题的研究内容撰写方面,刘永伟教授认为,主要内容至少要分3个部分,每一部分要具有逻辑性。刘院长还特别强调了方法论的重要价值,并重点阐述了归纳法与演绎法两大重要研究方法。而且,申请人在阐述观点时要宏观、概括,体现创新性,且在撰写创新之处时,创新点2-3个即可。
在前期的相关研究成果填写方面,刘永伟教授认为,虽然国家社科成功立项有一定运气成分,但前期的学术积累和研究基础对于成功申报十分重要,因此申报人要有意识地早做准备。
最后,刘永伟教授指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的填写要体现“三美”——形式美、语言美和结构美。尤其是,在申报书初稿写好后要注意吸纳课题申报组其他成员及本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建议,反复修改后定稿。
刘永伟院长的专题讲座内容丰富,见解独到,在座的各位老师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