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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下发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9浏览次数:431

 
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提高乐鱼leyu(中国)公文运行质量,根据《乐鱼官方网站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对乐鱼leyu(中国)公文报送和下发程序通知如下:
 
一、上行文报送
      1.以学校名义制作的上行文,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确定文种,在“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问题,“请示”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使用“请示”专用文件纸。
 
      2.上行文要严格行文规则,一般以学校名义行文,不得越级报送文件。
 
      3.上行文签发前先到校办公室进行复稿与核稿,呈请分管校领导签发后,文件电子稿及签发稿送至校办公室秘书科印制成文(电子邮箱:biandong09@163.com),由拟文单位对口报送。
 
      二、下行文分发
      1.以校党字和校政字拟定的校发文件须按学校行政公文处理办法要求,完成拟稿、复稿、核稿、签发、制作等程序。
 
      2.校发文拟稿单位应按文件主送范围将文件分发到位,签收记录保留一学年。
 
校 办 公 室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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