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准确核算各任课教师2011年度的教学工作量,确保教师超教学工作量酬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年度教师课时的核算工作。
一、本年度的教学工作量按《乐鱼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字〔2011〕3号)核算。
二、请相关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部、乐鱼官方网站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2011年12月7日前根据“附件1”核对表中的字段要求将准确数据报人事处劳资科;各教学单位根据附件3的表格要求提供完整信息(研究生部的硕士论文指导情况也按此表填报),经盖章确认后与教学工作量核对表一并上报(12月16日前)。
三、人事处劳资科汇总后将于12月9日前把各开课学院的核算数据发至各单位,请各学院拿到教学工作量核对表(纸质和电子版)后,仔细阅读附件2的说明,然后通知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若有误请在纸质核对表上修改并签名,修改信息需要教务处、商学院、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课学院或实验实训中心盖章确认,并将修改确认后的信息在电子表格中修改,纸质材料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连同修改好的教学工作量核对表电子版(包括填好的附件3的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电子表格请发至xuwei3529@163.com。
三、人事处劳资科于12月28日前将整理后的数据第二次下发、核对,核对程序同上。各单位于2012年1月6日前将第二次核对信息反馈。
四、根据校政纪要〔2011〕4号第十条要求,需要继续教育学院课时弥补教学工作量不足的,请开具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个人工作量(须有具体课时数)证明,继续教育学院同时扣除相应课时。
五、教学工作量核算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本着对教师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特此通知
乐鱼官方网站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教学工作量必需信息核对表模式.xls
附件二:关于核算教师工作量若干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三:相关表格.xls
上一条:关于执行校历规定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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